TAEF政策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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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外籍人才,珍惜移工人才,勿將《新經濟移民法》當作缺工解方

2018年12月10日 | 作者:林鑫佑(財團法人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助理研究員)、江懷哲(財團法人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研究助理)

行政院會近日通過國家發展委員會擬具的「新經濟移民法」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根據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新經濟移民法》目的在於「延攬與補充國家經濟發展所需人才與人力。」草案自5月中旬被提出後,相關討論主要聚焦在開放移民後,台灣產業結構及人口就業可能面臨的衝擊。

然而,本文希望透過「台商儲備當地人才」與「藝文人才交流」兩面向,來談現行政府所推行的新南向政策如何與這《新經濟移民法》相互結合,讓台灣的移民與人才培育政策完整呈現「以人為本」、適切台灣需求與和世界各國積極交流的精神。

你知道目前有多少外國人在台灣工作嗎?

目前台灣將外籍勞動者區分為「外國專業人員」(白領)、「產業外籍勞工」(藍領)及「社福外籍勞工」(藍領)等三個主要類別。根據勞動部最新(2018年9月)統計顯示,「外國專業人員」約有31,049人;「產業外籍勞工」計有444,440人;「社福外籍勞工」則有254,939人,總共約有730,248外籍勞動者在台灣工作。

以國籍來看,在台灣的外籍勞動者以印尼為大宗,佔總外籍勞動者的36%;其次是越南(30%);第三則是菲律賓(21%),並主要分散於「產業或社福外籍勞工」的部份。值得注意的是,來自新南向伙伴國家的外籍勞動者計有708,930人,佔總外籍勞動者的97%,代表台灣的外籍勞動者主要由新南向伙伴國家的勞工所組成;另一方面,根據行政院在2017年的統計資料顯示,台灣我國產業空缺數約 23.3 萬人,以製造、批發零售、餐飲住宿缺工為最大,皆屬產業勞工的類別,且就比例及國發會對《新經濟移民法》的目的來看,《新經濟移民法》的主要目標對象將是這些國家的勞動者們。

超越「你只想到你自己」的觀念,來思考對方要的是什麼

台灣推行對東南亞、南亞以及紐、澳地區相關的對外政策,在歷史上並非頭一遭,與前幾次的「南向」政策比較,蔡英文總統所強調的新南向以「以人為本」的精神作為該政策的核心價值,希望可以讓台灣與亞洲各國的交流展現經濟合作以外的面貌,促進雙方社會真誠的互助合作。而既然新南向政策自稱為「以人為本」的新經濟戰略,或許我們首先應轉換單單「我們想推什麼出去」的思考,從人的構面切入,透過人員的頻繁互動以利瞭解「對方需要的是什麼」,及台灣與對方需求可以如何同步達成,並同時造福雙方社會與人民。

《新經濟移民法》欲招攬的對象能與新南向政策相互結合,除當前最大宗的產業及社福勞動者外,更應設法擴大專業人才的延攬或育成,甚至利用產業或社福勞動者在台灣的工作經歷轉化成為各該領域的專業人力(從藍領至白領的轉變),讓雙方交流與人才培育同步進行。接下來本文將以藝文專業人才培育與台商當地人才培育為例,談台灣政府與民間在國家移民與人才政策轉型上可以考慮的趨勢走向。

► 印尼看護工蒂安妮個人畫展「Namaste-千島之眼」,於台中市「好事發生 Function House」咖啡店舉辦 | Photo Credit: Asuka Lee


藝文人才的交流,攬才之外也要惜才

越南國家文化藝術研究院Art Studio總監裴光勝,先前應台灣亞洲交流基金會與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邀請訪台,他表示台灣是區域內針對藝術保存、維護、鑑賞及人員培育做的最完善的國家之一,甚至已接近歐洲的水平。

受政治及社會發展關係,藝術及表演工作的發展在部分新南向伙伴國家備受限制,倒未必是這些國家不存在優秀的藝數工作者,而是在前述限制下,藝術工作者較難有自由發揮的空間,對藝術品的鑑賞及策展能力也尚未能有效地支撐起當地藝術市場。

有趣的是,在台就業的外籍專業勞動者中,「宗教、藝術及表演工作」的從業人員已成為繼「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及「補習班語文教師工作」後第3多人口的職業別,可理解該領域是台灣近年具發展潛力,並能延攬人才來台的重要產業別之一。東南亞或南亞等國的藝術工作者現今已成為台灣駐村藝術家的重要來源,文化部也分別在102及106年度增定「東南亞人士來台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計畫」及「西亞及南亞地區與台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鼓勵並招募藝術工作者來台交流。藉由台灣現有的藝術資源及院校,組織台灣與新南向伙伴國家藝術工作者間的研習工作坊,針對藝術管理或策展技術來推展與這些國家的交流,除有助當事國培育相關專才,亦能令台灣藝術工作者更瞭解當代藝術在這些地區國家發展的現況。

而在招募外籍人才外,台灣亦應該珍惜國內現有的移工人才。

台灣各地有不少富具藝術才華,但從事非藝術相關的移工們,如《Namaste—千島之眼》展覽人是來自印尼的看護蒂安妮(Dee Anne)及多次在選美比賽中為移工模特兒設計服飾的菲律賓作業員馬克(Mark Laster)等,這些人才是值得台灣珍惜的。值得驕傲的是,台灣的社會讓來自各方的人實現自己過去無法完成的夢想,相對外交、政治而言,藝術文化的交流較具有彈性,也更貼近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關係,台灣在這些國家並建立無邦交關係,或許這樣的實質交流將更有意義,且亦是在培養鄰國熟悉台灣、願意與台灣合作的藝術人才。另外,若有適合且具相應資格的藝術人才,台灣亦應該確保相關管道可讓這些東南亞與南亞的朋友們得以成為台灣的永久居民或國民,讓他們成為台灣與鄰近國家交流合作的最佳代言人。

這位印尼看護要用畫作傳達:希望台灣人看到我的畫,能改變對外勞的刻板印象

Photo Credit:AP/ 達志影像

台商想要佈局新南向,先儲備人才

在台商人才策略方面,目前新南向伙伴國家設點的台灣企業以代工製造業為大宗,然適逢新南向政策出提出產業界推動工業4.0,台廠亦面臨因人才儲備缺乏策略所導致的世代交替及轉型的阻礙。

隨著50至60歲的台商屆臨退休,已有不少前輩陸續離開產業,後續招募的年輕幹部多是負理想的社會新鮮人,在經營管理階層思維難以變革或是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下(舉例來說,企業決策者以購機成本過高為由拒絕引進相關硬體設施,致與原先工業4.0的自動化與智慧化概念相悖)皆難以久駐,導致30-50歲的「中段班」台商在人數上略顯疲勢,並使管理跟技術難以傳承。上述情況短期內對企業本身雖不構成太大的問題,但長期下來則不利整體產業傳承及策略佈局。

在台灣招募新二代成為台灣新南向政策的人力,及企業就本身儲備人才政策予以改革外,更應思考拔擢當地人員的可能。首先在人事訓練成本上,可就地培訓,較培植台籍幹部成本低;其次,該員晉升管理幹部或有助於企業更貼近當地的管理法則;第三,這樣的人力在日後,更可望成為台灣在當地國家不論是外交或產業發展的重要人脈;第四,有助透過社會及經濟發展的角度,建立當事國的專業人力或知識力,故應是台灣欲招攬的外籍產業或專業移民。

這些當地人才,或許可以透過有關獎勵管道吸引來台進行進階訓練,甚至留台工作或返回母國成為產業親台派,都會對台灣產業鏈布局有所助益。

不只解決人力問題,更要豐富台灣的社會價值

台灣的就業環境仍須持續加強。對外籍工作者而言,這將是最直接能吸引其留下來的拉力,就業環境不僅是對勞工就業的保護,更是整體社會對外來工作者的接納程度。近年來東亞或東南亞不少國家也正推出移民的相關法案與計畫,如日本的《出入國管理法》修正案或是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畫,以上皆有明確的移民接受對象,或與補足之產業,前者針對特定製造業或產業,後者則主要針對退休移民人士,或可成為台灣法規參考。

新南向政策至今已推行第三個年頭,許多的意識、制度都應漸步入軌道,對外我們強調與東南亞、南亞及紐、澳等國有所連結,對內政策與政策間或是政策與法規間的相互配合,才能產生最大化的效益。解決人力發展問題外,透過區域文化的影響來豐富台灣的社會價值,《新經濟移民法》不應僅是解決缺工或開放移民的二選一選擇題,應該成為多重解答的問答題,讓針對「雙向交流」與「人才培育」兩項目標的努力相輔相成,同步協助台灣產業與社會的即時轉型,經由政策間的配合與人民間的互動過程,台灣的對外視野將不再局限於在狹義的領域埋頭苦幹,而將以更具彈性的方法來塑造新南向政策。

※本文原刊載於《關鍵評論網》